星期一, 9月 26, 2011

課後咁(14/9/11果堂)

晚了下班,到嶺南時那關於塗鴉的片子已播完,一進班房第一件事是畫一幅塗鴉。胡裡胡塗畫完,才知要分享對塗鴉的看法,那分享是這一課最精彩的部份。同組組員先分享,而我是最後一個,結果發生了很戲劇的效果。其他組員很坦白地分享他們的看法:

A組員:其實我覺得大部份塗鴉都很難看,甚至影響市容。
B組員:如果說他們有信息要表達,也實在太難懂吧?
C組員:特別是簽名的行徑,跟寫XXX到此一遊沒多大分別。
D組員:我想都是憤世嫉俗的青春期少年才特別熱衷這種表達方式。
E組員:哪曾灶財的算不算塗鴉?
F組員:人怕出名豬怕肥,都是被炒作然後再變成商品吧?

接下來是我,除了分享看法,我還想透視我當時在思考的部分:

A組員:其實我覺得大部份塗鴉都很難看,甚至影響市容。

我在想:金紫荊廣場﹑國金﹑蛋糕樓﹑行人專用區的電訊人﹑地鐵月台的藝術空間也很難看,而且不限於美學上的難看……
B組員:如果說他們有信息要表達,也實在太難懂吧?
我在想:在牆上無論寫/畫甚麼,都是表達FUCK DA食環處﹑FUCK DA POLICE﹑FUCK DA LAW﹑FUCK DA GOVERNMENT吧……
C組員:特別是簽名的行徑,跟寫XXX到此一遊沒多大分別。
我在想:我們都會在覺得屬於自己的東西上簽名,也可以包括街道吧。
D組員:我想都是憤世嫉俗的青春期少年才特別熱衷這種表達方式。

我在想:……香港的曾灶財創作時都已經一把年紀了,一把年紀的你和我不是比以前更火嗎?
E組員:哪曾灶財的算不算塗鴉?
我在想:一個寫字練習又好,一個渠王廣告又好,持續發生在街上的都是有意識的訊息。
F組員:人怕出名豬怕肥,都是被炒作然後再變成商品吧?
我在想:甚麼藝術都可被商品化,總不能倒果為因地質疑創作者吧?

組員(我):實不相暪,年少時我都玩過塗鴉(其他人都瞪目結舌)。從不覺自己太憤世嫉俗,只是知道願意付出代價(被捕)在街上說實話,就是反思的開始,也許跟遊行示威都沒兩樣。

想起在分享完結後畫圓圈。記得我們都要遵守一些原則:
  1. 不許交談
  2. 不許發問
  3. 不許詆譭別人創作
  4. 想讚美就發些聲音


哈,有時候分享比討論更有價值,與其專注於說服別人,不如讓別人聽聽自己的故事,到自己家裡來坐坐。太多時候我們精於突顯矛盾,卻沒有處理矛盾
的能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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